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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荆州市职工(劳模) 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 发布时间 2019-05-31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

根据市总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创新实践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今年全市共创建各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100个。具体安排是:市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60个(其中市级示范20个);县(市区)级40个。具体任务见附件1。

(二)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2019 年,应对各级创新工作室开展调查摸底与分类管理工作,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提炼做法、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效推动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

(三)广泛开展“名师带徒”活动。要以创新工作室为依托,由领衔人担任名师,与技能尚未达标、新入职或转岗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结对,通过签订师徒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制定学习计划等方式进行定期目标化培养,以达到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的目的。

(四)做好推荐申报工作。湖北省总工会决定 2019 年继续命名 20 个“湖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 60 个“湖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荆州市总工会决定命名20个“荆州市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40个“荆州市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工作进度

分四个阶段完成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任务。

第一阶段:5份,动员布暑、分解任务。

第二阶段:6—9月,分类指导,完成创建。

第三阶段:10月份,准备资料、整理上报。

第四阶段:11-12月,考核奖励、展示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建设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工会组织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有力抓手和重要体现。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各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不折不扣地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严格标准,注重创建实效。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建设,要严格按“六有”的标准进行(六有标准见符件5),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名称统一用“领衔人+创新工作室”命名。要注重发挥创新工作室提高职工素质、解决企业难题、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作用,注重工作实效。

(三)总结经验,提升创建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对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找出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解决,提高创建水平。市总将适时举办职工创新成果展,各地要提前准备,积极组织基层单位参加展示活动。

(四)把握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今年,省总将命名一批“湖北省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和“湖北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各地要在定向培育、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见鄂工办〔2019〕22号),于8月10日前,填写上报相关的资料。

申报“荆州市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和“荆州市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单位,要将《2019年荆州市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申报汇总表》、《荆州市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推荐审批表》、《荆州市职工(劳模)创新工作推荐审批表》和详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式两份,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市总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各单位申报的“荆州市示范性职工(劳模)创新工作室”,市总工会年底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牌匾并下发补助资金。

联系人:杨杭林,电子邮箱:2209694195@qq.com联系电话:8219377。

附件:2019年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通知.pdf 请自行下载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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