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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荆州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信息来源: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 | 发布时间 2018-02-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荆州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决定在2018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荆州市劳动模范。现就做好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名额比例

评选的范围包括:近年来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此次共评选表彰劳动模范100,其中农民劳模10名。在评选推荐的劳模人选中,企业一线普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0%,人员不低于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在农民劳模中,村委会主要干部所占比例不得超过50%。同时,女性少数民族、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等应占一定比例。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副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评选。已经获得荆州市劳动模范及以上荣誉的不再参评。

二、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的对象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受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研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推动科学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程序及要求

推荐评选必须坚持程序规范、考核严格、公开公正、集体决定的原则。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一线,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人物推荐上来。

严格推荐程序。推荐的对象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农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行政审核同意后,方可推荐上报。为保证评选表彰的履盖面和受表彰人员的结构比例符合要求,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时,必须按所分配名额的1.5倍进行推荐并排好顺序由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筛选。

严格相关手续。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指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必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其中,国有企业负责人须经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对象是党政群机关领导干部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所有拟推荐人选都要通过当地人口计生部门的审查。

严格考核审定。各地的推荐对象要经过集体研究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报送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市总工会)。市直各单位所推荐的对象,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由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初审后,拟表彰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公示。

四、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评选劳模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工作。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按照条件和程序,由各级工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利用民主推荐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动员广大群众以先进模范为榜样,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为“争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大振兴”贡献力量。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各单位在310日前将《2018年荆州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预报表》(表样从荆州市总工会网站下载:http://jzzgh.gov.cn/)报市劳模评选管理办公室预审,同时上报电子版。

各地各单位接到预审结果通知后,再正式填写《2018年荆州市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表样从荆州市总工会网站下载),于320日前报送市劳模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领导小组于41日前完成对推荐人选中企业负责人和党政机关(含人民团体)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工作。

 

附件:2018年荆州市劳模模范名额分配表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8

 

 

联系人:杨杭陵13707215712)  联系电话:8219377 电子邮箱:2209694195@qq.com

 

 

附件

 

2018年荆州市劳动模范名额分配表

 

 

  

  

  

名额

荆州区

5(含农民1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

2

沙市区

5(含农民1

市直其他企业

10

江陵县

4(含农民1

中省在荆企事业

3

松滋市

6(含农民1

农、林、水

4(含农民1

公安县

6(含农民1

粮、供、商

3

石首市

6(含农民1

交通运输

2

监利县

7(含农民1

化新闻广电

2

洪湖市

6(含农民1

卫计委

2

荆州开发区

5(含农民1

2

高新区

2

政法

2

文旅区

2

市直其他党、政、群机关

6

住建委

2

其他

6

合计

100

 

 


抄送:市委办公室。

 

附件1: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荆州市劳动模范的通知.pdf

附件2:2018年荆州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预报表.rar

附件3:2018年荆州市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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