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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工办发【2016】24号关于举办荆州市首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6-08-15

 

各县(市、区)总工会,荆州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委、局)工会:

为充分展现我市职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和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用书画摄影艺术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职工为实现荆州振兴崛起建功立业的热情,经研究,决定举办荆州市首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展作品要以“壮腰工程”、“五城同创”、“人文荆州”和“劳动者风采”为主题,展示近年来荆州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作品题材要贴近生产、生活和现实,立意要健康向上。作品品位要高雅,富有新意,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二、参展对象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

三、参展作品要求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61020

2、作品种类:参展作品分为书法类(毛笔、硬笔书法及篆刻);绘画类(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连环画、漫画等)使用材料,表现形式不限;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适度调整,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展。

3、作品规格:

毛笔书法作品一律为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需附释文;篆刻作品寄印稿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硬笔书法作品必须以硬质笔(钢笔、圆珠笔等)书写,书体、形式不限,尺寸不小于8开。绘画作品尺寸最大不超过300*200cm。摄影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手机或平板电脑等摄影器材所拍摄的作品,作品尺寸不得小于10吋,数码文件要求为JPEG格式,单幅图像大小4M,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

4、其他要求:所有作品必须是自创、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和弄虚作假。书画作品请勿装裱,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摄影作品请附作品主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简要拍摄说明(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并将标有作者姓名和文件主题的电子文本发送至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电子邮箱3265453788@qq .com,评比入选后统一调原始作品参展。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方式。

参赛作品由市、县(市、区)两级总工会收集后统一报送,也可以直接报送荆州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

联系人:戴维,电话:13807214264

2、收稿截止时间:20161020

3、作品权属。参展作品的团体或个人必须保证其所参赛作品属于原创作品,如因参展作品发生任何法律纠纷,由参展作者承担一切后果;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展资格及所获奖项。

参展作品不收取参评费,展出后退还作者。所有落选作品退稿,退稿联系人:戴维,电话:8468250。油画、水粉、水彩画类作品每件退寄费100元。

凡参展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中的各项规定。

五、时间安排

1、征集阶段:9201020,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创作作品,并负责做好初选、组织上报等工作。

2、评审阶段:10211110,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专业评审。共评出书画摄影作品150幅(特邀作品除外)。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评审前所有作品只列序号,不注明作品作者单位、姓名等身份信息。

3、展出阶段:12月中旬,组织入选作品展出。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分别针对作品和活动组织进行评奖。书法(分毛笔、硬笔和篆刻)、绘画、摄影作品分别设置奖项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出组织奖3名。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或奖品。

本次活动将向社会公众开放参观,获奖作品将在《荆州日报》上选登,在荆州市总工会网站以及微信平台上登载,并推荐参加“湖北省工会画廊”作品展。

    

                            荆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0        

 

 

地址:荆州市园林路25号 热线电话:0716-8212336  邮编:434000 QQ:26094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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