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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三支”队伍 推进“三化”建设不断探索职工维权服务的新路子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11-13


荆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官庆军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荆州市各级工会紧紧围绕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目标,按照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作要求,不断探索职工维权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打造法律服务宣传员、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三员”队伍,建立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信访接待制度、劳动争议调处制度、职工法律援助制度“五大机制”,推进职工维权服务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有效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打造法律宣传员队伍,通过“点单式”课堂,推进职工普法“常态化”。2016年,市总引进1名法律专业研究生成为工会公职律师,招聘了9名工会法律顾问兼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并吸引了30多名社会优秀律师、法学专家、社会学者加入其中。在安排他们坐班接访和直接开展法律宣传的同时,将所有法律服务团成员的姓名、照片、专业、特点等基本信息公布在职工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显要位置,供来访职工“点单”。法律服务团成员可以面对面,也可以通过职工服务平台,对职工诉求予以解答或者提供法律援助,实行线上线下服务。为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专门开办了女职工法律知识课程40场次,听讲的女职工达9000多人次。在关爱农民工方面,利用农民工入会、回乡探亲等时机,深入建筑工地、农村,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今年7月,市总以“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为主题,连续多次到乡镇、进企业,为5000多名农民工送去了一场场精彩的法制讲座。借助市总举办的月嫂培训之机,将“点单式”法律课堂搬进月嫂培训班,向350多名月嫂进行了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法律法规宣传。同时,我们还配合市餐饮酒店,为企业讲解《食品安全法》;配合市企业联合会在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宣讲。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的支持,在全社会唱响了“你有需求,我有服务”新一轮工会法律服务之歌。

二是打造协商指导员队伍,通过“下基层”指导,推进基层企事业维权机制建设“规范化”。去年,全市工会通过社会招聘和内部选配,建立了一支拥有80 名专兼职的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各地方总工会领导下,深入各基层企业,规范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工作,以春季和秋季“双要约”行动(即上级工会联合基层工会向企业行政共同发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为载体,指导企业召开职代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谈判,推动了企业维权机制建设有效规范开展。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创新推行集体合同协商预报、履行监督和履约评估“三项机制”。通过建立协商预报机制,力求使职工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通过建立履行监督机制,保证职工对集体合同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通过建立履约评估机制,力争职工对集体合同的履约满意度达到70%,确保集体协商不走过场不搞形式。目前,全市90%的规上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三项机制”,并培育出了祥达机械、奥达纺织等一批先进典型。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建立了职代会会前预报、会中参与、会后反馈三项制度,以“四个基本”即基本制度、基本程序、基本职权、基本档案为基础,以“三个必须”即重大事项必须公开,重要规章必须审议,集体合同必须表决为关键,制定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标准,基层企事业民主管理日益规范,效果不断显现。目前,全市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企业达到8840家,其中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建制率100%,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制率90%有200多家单位职代会达A级标准,150多家单位被评为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蓝特、达雅等一批典型还被全总授予“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市总工会也两次被全国厂务公开领导小组评为“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三是打造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通过“一站式”服务,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长效化”。以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团为基础,发展吸收企业优秀的人力资源干事和工会干部加入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并大力开展劳动关系争议调解员资格培训,不断提高劳动争议调解员业务素质,为有效调处劳资关系提供人才保证。在此基础上,市总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劳动争议调处制度、职工信访接待制度、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筑牢维稳防线,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了职工维权服务建设。

建立劳动争议调处制度。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效发挥调解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调解劳动争议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努力把劳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截止目前,全市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6340个,劳动法律监督组织6650个,配备专兼职劳动争议调解员6800名,劳动法律监督员2693名。

建立职工信访接待制度。为畅通职工诉求渠道,设立“12351”职工服务(维权)热线和职工信访接待室,建立主席接待日制度和律师团律师轮流坐班接待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求必应。2016年至今,职工服务(维权)热线和信访接待室共为职工提供各项政策法律咨询服务1350人次,接待办理各类来访案件 439件。“12351”职工服务(维权)热线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职工的暖心线”。

建立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坚持以困难职工、农民工为重点援助对象,将工资拖欠、工伤事故赔偿、社会保险缴纳等作为重点援助事项,守好职工权益的“底线”。坚持把职工初访、群访和越级上访作为信访代理重点,按照代理自愿、方便快捷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导访、代访、陪访等形式,引导职工有序合理表达诉求,着力解决职工“找不着门、说不明事、讲不清理”的问题。两年来共处理工资拖欠投诉案件377件,其中建筑领域农民工资拖欠案件289件,依法为4292名农民工清欠劳动报酬3859万元。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根本职责。当前,我国处于转型升级时期,职工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劳动关系矛盾日趋复杂,权利性争议与利益性争议相互交织,特别是群体性劳资纠纷中的各种“疑难杂症”逐渐增多,职工维权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艰巨繁重。我们要不断加强职工维权机制建设,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帮助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和集体协商制度,不断提高广大企业和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深入发展。

第一,要打造好“工会法律服务进千企”的服务品牌。以强化职工法律服务团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宣传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惠及千家企业和万名职工的“工会法律服务进千企”活动,为联系企业和职工提供劳动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协助规范用工行为、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等惠民服务项目,切实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要强化源头参与机制。针对劳动关系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扎实开展涉及职工权益保障的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要定期向党委汇报,并通过工会与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主动向政府反映职工权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用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基层维权机制建设。

第三,要做细农民工维权服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持续不断地参与建筑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开展农民工维权日、农民工维权月等活动。集中向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解答、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劳动争议调处等服务,努力为农民工提供了“一站式、零距离”的维权服务。在工会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困难救助等实事项目上,就尽可能地向农民工倾斜,特别加大青年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其自我管理,自我调节。

第四,要打造“互联网+”服务职工新模式。加强工会内外部资源整合,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了解掌握职工生活状况和劳动经济权益情况,为精准分析、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做实网上服务维权项目。建立网上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受理职工网上申诉,搭建网上法律援助平台,实现业务工作网上运行、服务维权项目网上推送。运用现代化手段,提升维权服务工作的精准度,提升职工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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