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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征军同志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信息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7-03

                          

各位主席、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调研座谈会,主要任务是了解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安排工作任务。

刚才大家介绍了本单位工作情况,总体来看,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促进单位发展,维护职工权益这一工作目标,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这一点要肯定。成绩也不一一列举。这里主要说一说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有四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健全。部分单位仅有职代会,或仅有厂务公开制度,建立职工议事制度的更少。二是活动不开展。部分单位虽然有制度,但只是写在纸,挂在墙上,没有运转。三是工作不规范。部分单位对工作标准不清楚,对工作程序不了解,想到哪做到哪,职代会打乱仗,厂务公开太随意。四是作用不明显。一些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议事搞形式,走过场,特别是职代会方面,涉及职工利益的议案不审议、不表决、不落实,工作没有达到应有效果。

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单位领导以及我们从事工会工作的同志对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职工民主意识也不够强,对民主管理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和关注,不知道为什么要搞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认为搞不搞无所谓。二是工作业务不熟。部分单位工会主席对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方面的基本内容、基本程序不学习,不了解,更没研究,操作起来无从下手。三是工作责任感不够。部分单位工会组织健全,也在民主管理工作方面,总是以企业生产忙或企业不景气等理由来推诿,职代会等民管工作迟迟未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和原因,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指企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企事业单位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活动。从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三个信息,一是职工民主管理的主体是企事业的职工,包括了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职工;二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是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三是职工可参与单位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明确了职工的民主权利。

二是为什么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我觉得有四个方面。

一是上面有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

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职工民主管理是广大职工参与企事业管理的重要渠道,是以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有效手段。党中央、国务院是高度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特别是习总书记在几次关于工会工作的讲话,就重点强调。为推动这项工作,各级都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每年有专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并定期检查考核。最近国家又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专门就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进行部署(第五大点)。这就是上面的要求。

二是法律有规定。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宪法》、《劳动法》、《工会法》、《企业法》、《公司法》中都有明确规定。为增强工作的操作性,国家还颁布了《职代会条例》。应该说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也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它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这为我们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是单位有需要。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

题中应有之义。我们知道,一个单位是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共同构成的组织。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资产只有通过广大职工的劳动才能增值。对于一个事业单位来说,各项工作目标只有通过广大职工的劳动才能实现。因此,必须注意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代管理的最新理念就是要吸收职工的广泛参与。而企事业单位管理中,如果只注重专业管理,如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而不搞职工民主管理,这样的管理制度是不健全的。只有将职工民主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才能切实发挥好管理的效能。所以说,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企事业单位健康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

四是职工有期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社会

利益主体多元化、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化。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我们常说是单位的小人大。在职代会上,职工要听取单位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要审议企业制定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表决企业集体合同草案、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裁减安置方案等。所以说,民主管理制度是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和职工权益维护机制,在协调劳动关系中能发挥独特的作用,是劳动关系的“协调器”和“稳定阀”。所以说,职工有期盼。

    因此,从以上四个方面看,我们必须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民主管理,不仅仅是维护职工民主权益的问题,更涉及到职工权益的方方面面,它是我们工会工作的中心。我们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工作,要有不开展民主管理就是不作为的理念。希望各位主席认识到这一点,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扎实。

三是怎样实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一是职代会制度。这项制度早在20世纪50年代初就在我国

实行,为广大职工群众所熟悉、所接受,并已在企事业单位中广泛推行。虽然大家都比较了解,但它的基本职权再简要说一下。一是审议建议权,是指职工依法享有的对企业经营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民主权力。二是审查同意或否决权,是指职工依法享有的对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表示认可或否定的权力,具体包括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集体合同草案、重要的规章制度等。三是审议决定权,是指对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的权力。(职工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专项费用,工资总额的11%,摊入成本)。四是评议监督权,是指职工依法享有的评议监督企业行政领导干部的权力(企业法第52条第4项有规定)。了解了这几项职权,我们的职代会就可操作了。

二是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是广大职工群众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中的一个新创造。实行厂务公开,解决了企事业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中不知情这个关键问题。中央把厂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形式加以肯定和推广,明确指出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代会,因此,推行厂务公开,也充实了职代会职权,推进了职代会建设。要坚持基本原则: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广泛参与。根据以上原则,各单位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行政是工作主体,以有关部门为依托,及时公开有关内容。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工会负责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行政及时公开、如实公开。

三是职工议事制度。这是我们荆州的一项创新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专门发文(荆办文[2012]34号),要求在全市推行职工议事制度。职工议事延伸和扩展了职代会作用和职权。因为:一是突破了职代会闭会期间诉求落实的难题。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群众通过职工代表提出的一些问题超出了职代会主席团的职权范围,有的问题按规定即使经过了职代会主席团,也要在下一次职代会上报告确认才能实施。建立职工议事,职工反映问题更直接,问题解决更灵活;二是突破了职代会后,职工中的动态问题诉求难解决的问题。职代会一般一年一到两次,周期长,无法解决职工中的动态问题。职工议事制度,则是解决动态问题的有效平台,解决了维权的时效性问题;三是突破了职代会提案以外个案等诉求解决问题。职代会虽然有若干专门工作委员会,但各委员会工作内容专一,工作人员多属兼职,工作任务也是督促行政落实职代会决议及提案内容,工作中存在着与职工愿望和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职工议事制度满足了职工中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和一些突发的、局部的、个体的问题的解决。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职工议事是职工乐于接受,且快速、有效又有影响力的重要工作机制。根据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职工议事会。议事采取四步工作法。第一步:组织“议事”。“议事”以职工议为主,采取“四个结合”即:接待职工议与组织职工议相结合、固定时间议与临时议相结合、当面议与电话联系议相结合、书面文字议与网上议相结合等灵活的方式进行。第二步:分类理事。对“职工议事”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能当场协调解决的立即解决,对涉及面广的事项,研究确定解决方案。第三步:行政办事。对职工反映的问题,按照上下联动、整体配合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办理要求,分级落实。第四步:公开议事。对职工反映的相关事项、办理责任人、办理措施、办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公司法》,通过职代会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是公司制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途经。一般,工会主席作为职工董事候选人,工会副主席为职工监事候选人。

五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平等协商是指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谈判的行为。通过平等协商,缔结的书面协议就是集体合同。平等协商是集体合同的基础,集体合同是平等协商的结果。这项制度除本身带有职工民主管理的性质外,还充实了职代会的工作内容和职权,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以上就是我跟大家交流的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最后恳请各位主席,也是拜托各位主席,进一步重视民管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今年底以前,健全相关制度,让这些制度建起来,转起来,让我们的工会工作活起来,在促进单位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中发挥更好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市总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督办和调研指导。对工作未落实的单位,我们将按照两书的要求,采取行政措施。希望大家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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