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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荆州市城区商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荆州市总工会七楼会议室正式举行,在前期沟通的基础上,集体合同商定2018年荆州市城区商贸行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1750元,比去年月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上升8%。
自2011年市商贸服务业工会联合会在城区推行商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来,今年是第八次进行荆州市城区商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商定,2018年商贸行业主要工种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营业员1836元、收银员1925元、保管员1750元、保安员1925元。协议要求规模以上用人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经济状况及用工要求进行二次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不低于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的本企业工资标准。
2018年的工资协商协议新增加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的营业员基础工资不低于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便各商场超市促销员工资标准参照执行。商贸行业用人单位要建立灵活的职工年休假制度,规范实行综合工时,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