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ICP备12004590号-1
1、按照荆州市总《关于对全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抽查的通知》要求,联合市总直属工会对市路灯管理局、市出入境检验局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实地检查;
2、按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一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的暂行办法》(工会审字[2003]2号)及有关规定,对江陵县总工会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地审计并完成审计报告;
3、按照审计程序,下发了对沙市区总工会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意见书;
4、完成起草荆州市总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一、五年来市总经审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情况,二、五年来全市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三、今后五年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建议)报市总经审会审定;
5、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编制开展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95家开展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单位自查资料收集进行汇总,同办公室一起下发《关于印发<开展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起草了荆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的情况报告,经市总经审会张主任修改审核,呈市总官主席审定已上报市纪委;
6、完成市总安排的其他工作。
荆州市总经审办九月份工作计划
1、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一桌餐”违规发放工会福利、私车公养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根据第二阶段监督检查阶段(9-10月份)工作方案,在排查摸底基础上,参加市总工会及配合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商局)联合组建检查组,落实检查组成员和被抽查单位,抽查单位按市直不低于30%的比例,县市区抽查单位不少于2家进行安排。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本级进行重点,随机对下级进行抽查。重点抽查自查整改“零报告”、报送情况不及时、群众反映较多的地方和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如实填写《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情况汇总表》,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2、按照审计程序,完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下发对江陵县总工会2016年度和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意见书;
3、完成市总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