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工会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困难职工本人申请,基层工会审核申报,拟对符合建档要求的29名新增困难职工发放疫情生活补贴和医疗补助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荆州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反映,联系人:李江燕,8114497。
荆州市总工会
2023年1月3日